【資訊】7類網購商品不能“無理由”退
2017-03-06 09:05:10
皇廷世家
3月15日,《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》將實施,七天無理由退貨也將變得更具操作性。與此同時,《辦法》說明了有7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了4類商品不適用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,包括消費者定做的;鮮活易腐的;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計算機軟件等數(shù)字化商品;交付的報紙、期刊。同時還規(guī)定其他根據(jù)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,同樣不適用無理由退貨。在新規(guī)中,對“其他”進行了具體規(guī)定,包括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、或者易導致商品品質發(fā)生改變的商品;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;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、有瑕疵的商品。這樣,網絡購買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就達到了7類。
《規(guī)定》明確說明,“商品完好”是指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配件、商標標志齊全的,視為商品完好。同時特別指出,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,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、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。